他上门帮朋友照顾宠物狗,却“顺”走了朋友家的金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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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蒋芸芬 记者 孙云)出门期间委托朋友上门帮忙照顾宠物狗,岂料,朋友竟利用这份信任,偷走家中的金项链变卖换钱,实在令人扼腕。近日,松江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杀熟”的盗窃案,松江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5月,家住松江的李小姐发现自己放在家里的一根金项链不见了,而近期来过自己家里的只有帮忙上门喂狗的吴某某。吴某某是李小姐男友方先生的好友,于是,李小姐就让方先生去找吴某某询问,但吴某某并不承认。于是,李小姐向警方寻求帮助。面对警方的调查,吴某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原来,吴某某与二人关系很好,也住得很近,经常会一起吃饭、散步、健身等,方先生和李小姐对吴某某进出家门并不防备。而且,方先生和李小姐出门旅游时,也会经常委托吴某某上门喂狗,因此,吴某某一直知道方先生家大门的智能锁密码。
案发当日,三人一起带宠物狗外出洗澡,并计划之后去健身房健身。到达方先生家楼下后,方先生和李小姐因为有事,又觉得吴某某知道家里密码,就拜托吴某某将狗送回家。安置好小狗后,吴某某不小心将李小姐家中的一个盒子撞到了地上,吴某某打开盒子发现,里面是一根金项链,因一时贪念,吴某某便将这根金项链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将盒子放回了原处,之后若无其事地下楼和方先生一起去健身。
几天后,方先生要到其他区去参加一场考试,吴某某便和方先生一同前往。方先生参加考试期间,吴某某就驾驶方先生的车,在考点附近找了一家黄金回收店,将金项链销赃,获得赃款3700余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销。
目前,吴某某在家人的帮助下赔偿了李小姐的损失,并获得了李小姐的谅解。经查,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他曾于2020年因赌博罪受到刑事处罚,并两次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处罚,因此,松江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实刑。8月3日,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