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界:禁制令只针对违法者|世界即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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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公报报导,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早前向法庭申请禁制令及临时禁制令,以禁止四项与有“港独”意味的歌曲有关的非法行为,包括以任何方式广播、表演、刊印、发布等。法院已于6月12日批准特区政府以替代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件。政府昨日将禁制令申请的传讯令状、临时禁制令传票及法庭命令上载于特区政府、律政司及警务处的网站,公众可透过有关网址或扫描二维码下载有关文件。
法律界及政界人士纷纷指出,有关“独歌”含有严重危害国安元素,绝非一般歌曲。有法律学者分析,该禁制令针对的是违反指明四项罪行的人,而非一般普通市民,律政司作出禁止有关歌曲发布传播,绝对有理有据,并非干预创作自由。/大公报记者龚学鸣
该首“独歌”是黑暴时期的产物,内容鼓吹暴力抗争,煽动“独立分裂”。律政司申请禁制令,要求禁止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联网广播、表演、发布或展示有关歌曲,歌曲的曲词,以至歌曲的改编本而实质上与歌曲相似者亦包括在内。同时禁止任何人帮助、导致、促致、煽惑、协助和教唆他人实施或参与,或明知而授权、准许或容许他人实施或参与上述行为。
抗辩者可于限期内交反对理由
临时禁制令申请将于7月21日上午10时30分由法庭审理,律政司估计聆讯需时3小时。提出抗辩的人士可于6月21日或之前于办公时间内到湾仔分区警署报案室,提交法庭命令指明的个人资料和缴付所需行政费用后,接受送达案件相关文件的副本,并须于收悉该等文件后的7天内提出书面反对理由。
香港中律协创会副会长黄国恩表示,有关“独歌”的歌词内容带有严重危害国安意味,传递强烈政治意图,绝非一般歌曲,他认为律政司的行动对创作自由丝毫没有影响。“律政司在这方面已作出解释,禁制令所针对的并非全世界任何人,而是违反禁制令中指明四项非法罪行的人,即发布有关‘独歌’、意图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侮辱国歌、协助及明知而容许他人发布歌曲。”黄国恩说,香港是法治社会,律政司依法申请禁制令的同时,必会保障市民的法律权利,以及不会作出不必要的限制。
港岛东立法会议员梁熙表示,事实上,过去法庭的判决已经裁定了有关歌曲的内容含有煽动分裂国家的元素,“自黑暴以来,有关歌曲早已被视作反对政府、挑战中央的象征歌曲,网上甚至有人形容为所谓的黑暴‘国歌’云云”。